各系所: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条件: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大三学生(医学、建筑学专业除外);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国际部志愿者优先推荐。
2. 申请材料:《太阳集团tyc4633普通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中英文成绩单原件一份、中英文绩点证明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本科生院出具)、国际有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3. 全校名额:五名。
4. 具体专业、课程设置及要求详见http://www.als.hku.hk/admission/exchange/incoming/incoming-student-programme-offered#Semester
5. 教学语言:英语。
6. 语言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有效期至少至2017年9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雅思6.5分;托福80分及以上)。法学院学生需出具雅思7.0(单项不低于6.5)或托福97及以上成绩。
7. GPA要求最低3.0。
8. 时间:一学期(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9. 费用:在香港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太阳集团tyc4633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
10. 学分互换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1. 校内申请方式: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登陆后点击港澳台管理系统校际交流项目进行报名), 请申请学生在2017年2月21日前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打印《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请拟申报的同学于2017年2月20日前交至学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吴老师,逾期不候。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