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做好2016年度因公出国团组出访工作,请各系、所合理编制2016年度因公出国组团计划,并与2016年1月22日前将组团出访计划(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室(联系人:余静静 电话:68756710)。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组团是指学校各部门(即学校二级单位)利用本单位经费或学校专项经费组团,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考察、学术交流、培训等公务活动,人数在2人以上团组(考察访问团组在6人以内)。
二、组团出访的所需费用应该列入学校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并经学校批准。
学校一般不受理未列入年度预算和超预算的组团出访申请。
三、各组团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出访人员的出
访目的、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预算、出国时限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组团出访应该围绕学校的发展需要,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有具体、
明确的外方对口交流单位。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12.28
附件:
2016年度出国计划申报明细表_LIESMARS.doc (30.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