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太阳集团tyc4633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5  阅读:

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休学、退学、推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且不纳入基数计算。

(二)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各班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奖学金分甲、乙、丙三等,分别按4%、7%9%评定。

(三)奖励标准

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甲等4000/人,乙等3000/人,丙等2000/人。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甲等3000/人,乙等2000/人,丙等1000/人。

(四)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成果显著;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计分标准

各项计分依据事项有效时间为2014912015831(计分标准详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50%C学习成绩,占10%D社会活动,占10%E文体活动,占5%F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0%+B×50%+C×10%+D×10%+E×5%+F×15%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5%B科学研究,占30%C学习成绩,占20%D社会活动,占15%E文体活动,占5%F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5%+B×30%+C×20%+D×15%+E×5%+F×15%

(六)工作程序

1.各班成立由研究生班级导师、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审核研究生个人综合得分。

3.各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初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含综合排名情况),在班内完成不得少于3日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由班级导师和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于1029日前报送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B145,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09730@qq.com,邮件名称为:“硕士/博士+年级+班级名称+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核各班上报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综合排名情况,并在学院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一)专项奖学金明细

专项奖学金名称

名额分配

金额

备注

元一励志奖学金

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博士名额为12人,硕士名额为10人。奖励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博士生15000/人硕士生12000/

申请条件: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阳普医疗精英奖”奖学金

全院3个名额

20000/

申请条件:研究生获得乙等及以上优秀奖学金或者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蓝月亮奖学金

全院3个名额

8000/

申请条件: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集泰创新奖学金

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4个名额(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奖励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等12000/

二等10000/

申请条件:申请者的研究成果在理论上或应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或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提交导师推荐信)

董辅礽经济科学奖学金

全院20个名额

3000/

三星奖学金

全校文科1个名额,太阳官网可申报硕士1名(研究生二年级)

7000/

申请条件:研究生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研活动中获奖。同等条件经济困难者优先。

远东宏信奖学金

太阳官网4个名额,奖励对象为二、三年级硕士生

10000/

申请条件: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到时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

全院2个名额。奖励金融系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

6000/

申请条件: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公开发表或内部刊物刊发、会议交流的论文或调查报告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评选对象

太阳集团tyc4633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三)评选条件

凡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研究生依据个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等情况,如实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须见刊;被SCISSCIEIISTP检索的,须出示图书馆检索报告),申报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单独填写《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申报表》(附件5),申请表经导师签名确认后提交至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院B145办公室),同时将《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09730@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151020日中午11点。

2、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初步评审、综合排序,确定拟推荐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公示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金;已经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标兵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根据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比的结果确定,获得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获得2015-2016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学历硕士和学历博士研究生、以及获得2015-2016学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可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

2. 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共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50名,标兵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人选中产生,且占优秀研究生指标。

(二)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研究生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6. 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成果显著;

7. 参评年度需获得甲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评选根据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审定结果上报;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采取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优秀研究生。符合“优秀研究生”评选资格的同学,认真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6),交由导师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齐,于1029日前将申请表送到学院B145办公室。同时各班长汇总各班《太阳集团tyc4633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汇总表》(附件7),于1029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09730@qq.com

2.优秀研究生标兵。学院从“优秀研究生”中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2名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比。

四、工作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班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特此通知

太阳集团tyc4633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