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本科班: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性,做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两校本科生互换培养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于2009-2010学年到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5名,共计20名。
二、选拔条件
从大学一、二年级(2007、2008级)学生中选拔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三、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为一学期。
四、成绩管理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在派往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以益于交流结束后进行学分互换。我校承认学生在派往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学期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毕业时必须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标准。(具体可参看《太阳集团tyc4633关于全日制本科在籍在读学生在境外大学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的规定》)
请有交流意向的同学于
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