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了持续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切实发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已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参与本次阶段性检查的专业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已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二、工作程序
学院组织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根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按要求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全面加强专业各环节高质量建设,通过持续建设不断彰显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材料报送
1.阶段性检查材料包括:
①《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2.请各一流专业建设点于9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09730@qq.com ,纸质版分别装订一式一份送至本教办A109办公室。
联系人:王芳;电话:68756177
附件:1. 太阳集团tyc463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2.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3.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4.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太阳集团tyc4633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