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太阳集团tyc4633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符合所在《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条件。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1.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执行方案依据《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等级、金额和比例进行评定:
表1 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 (万元/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2.各系所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学校当年核拨的评奖总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四、评定原则
根据学校要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项考评计分时间界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评定计分标准依据《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修订版)》。
五、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系所、专业学位点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定2021、2022级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参评研究生需自行填写学业奖个人计分表,并将计分表交各系所、专业学位点成立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填入《太阳集团tyc4633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后,纸质版经系主任或副系主任签字,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五点前交到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A123-5汤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543665@qq.com;
3.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学业奖评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学业奖评定结果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年级各专业获奖同学需在10月25日—10月26日内在“智慧研工”系统中先完成个人科研成果和荣誉奖项上报(“信息门户”→“智慧研工”→“我的服务/全部服务”→“个人科研成果及荣誉奖项上报”),再进行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信息门户”→“智慧研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纪律处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系所在评定过程中,要按规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针对具体问题及诉求,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讨论,在维护学生团结的基础上,做好民主决策。
太阳集团tyc4633
2023年10月8日